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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调整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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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267 更新时间:2023年04月06日09:22:00 打印此页 关闭

日前,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印发了调整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通知,适应推进新时代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要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原有24个扩展到42个。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立于2005年,组长一直由常务副省长担任,副组长分别由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省发展改革委主任担任,成员由相关省级部门分管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主任由省发展改革委分管副主任担任。

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省法院、省检察院、省文明办、省委网信办、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宗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省国资委、省政务办、省市场监管局、省广电局、省体育局、省统计局、省医保局、省粮食和储备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药监局、省知识产权局、省总工会、省税务局、南京海关、江苏海事局、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保监局、江苏证监局。

此次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调整与扩展基于加强领导、整合力量、推进工作的目的,这对更好地贯彻实施《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和《江苏省“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强化各相关工作任务分工与落实,强化公共信用信息归集与应用,强化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强化推进信用惠民便企,进而有力促进江苏社会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坚实的信用基础制度支撑。

来源:省信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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