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390757983

江苏省2023年度41个省级部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任务清单明确

分享到:
点击次数:206 更新时间:2023年06月09日10:48:08 打印此页 关闭

为深入推进2023年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强化任务分工和责任落实,近日,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征求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印发了41个省级部门《2023年度省级部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任务清单》以下简称《任务清单》),要求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扎实推进我省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任务清单》由共性任务和个性任务两部分内容构成,旨在通过任务指标的“个性化”不断提升考核的“精准性”。

《任务清单》明确了各个省级部门6个方面的基础性工作。一是深入推进政务诚信建设。防范政府机构失信风险,加大政务诚信宣传力度。二是加强行业领域信用管理。在地方性法规中设置信用管理措施条款,履行行业、领域信用监管主体责任,完善行业、领域信用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信用管理。三是深化信用信息记录、归集、共享、应用。完善本部门信用信息系统或业务系统中信用管理功能,实现与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互联共享,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按时报送公共信用信息,提升“双公示”数据质量,按程序、按期办理信用修复,在权力事项中查询行政相对人信用信息。四是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行信用承诺制度,制定信用评价体系,完善失信约束机制,持续开展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五是提升信用惠民便企服务能力。积极探索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创新一系列“信易+”应用场景,让信用价值在生产生活中充分显现。加大守信激励力度。扩大对守信主体的社会性激励,适时编制守信激励措施清单,对信用记录良好的市场主体给予优惠、便利和优待,推进“互联网+信用服务”,为守信企业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环节,缩短办理时限。六是加大工作组织推进。贯彻落实我省信用相关文件要求,建立部门内部工作推进机制,按时完成相关工作任务,深化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做好宣传工作。

《任务清单》针对各部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特点,明确了一批各具行业信用管理与服务创新特色的工作,组织推进各省级部门结合自身职能,创新工作内容,不断推动我省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完善与发展。

下一步,省信用办将围绕部门任务清单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扎实有效开展我省政务诚信建设、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信用信息共享、惠民便企场景应用等工作,确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各项新部署有落实、有探索、有成效,促进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来源:省信用办

上一条:江苏省优化生态环境领域信用信息修复工作 下一条:连云港市印发“信用交通城市”建设方案